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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這項考試,最新通知!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考生辦理轉考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上半年我省自學考試轉考具體要求如下:

一、考生轉出

(一)省際間轉考考生到我省報名所在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xù),再到轉入省辦理轉入手續(xù),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辦理程序如下:

1.申請辦理時間2022年3月1日至3月6日,因故未及時申請,須下半年再申請辦理,履行轉考程序。

2.在籍考生離開我省繼續(xù)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考生考籍所在報名的教育考試機構現(xiàn)場申請確認。轉出申請由考生本人提出,進行現(xiàn)場申請,并在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合格成績及相關規(guī)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4.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在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考生電子檔案。

5.轉入考生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授權的地級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xù)。

6.轉入手續(xù)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據(jù)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tài)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二)轉出要求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xù)。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计陂g和延期畢業(yè)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報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yè)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時間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6.考生轉出的課程與國家現(xiàn)行計劃不一致的,不得轉出。

7.考生只可以轉考一次,確定轉出后吉林省將不再接待該考生在我省繼續(xù)報名參加考試,考生電子考籍檔案將封存。

二、考生轉入

(一)轉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須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3月1日至10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落籍手續(xù)(聯(lián)系電話0431-84658705)。

2.在3月上旬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考生須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xù)。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在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簽字,完成轉入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轉入手續(xù)的考生,我省將電子檔案退回轉出省。

(二)轉入要求

1.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guī)定;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認。

2.轉入考生應當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課程、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yè)手續(xù)。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2月13日

吉林省2023年4月份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申請的通知

已經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網上提交免考課程申請,具體通知如下:

一、免考申請時間、網址

1.考生申請時間:3月24日早9時至4月3日下午16時截止,4月3日下午16時網報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逾期不再補報。

2.申請網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mksq/。

二、免考申請審核程序

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免考課程申請系統(tǒng)中完成信息填報并上傳相關材料后提交系統(tǒng)審核,經考生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提交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審核,經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提交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合格后,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歸檔并發(fā)布,考生可在申請系統(tǒng)中查詢結果。

三、需要考生提供的本人信息和相關材料

1.通過學歷證書申請免考課程的考生,網上申請時學歷證書經系統(tǒng)在線學歷審核通過的,不需要上傳畢業(yè)證書。經系統(tǒng)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可以選擇“其它情況免考課程”進行申請,除要求上傳相關學歷證明材料外,還需要上傳一份考生本人手寫并簽字的情況說明材料。

2001年(含2001年)以前的畢業(yè)證書需要上傳學歷認證報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上申請);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畢業(yè)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需要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yè)證書上的個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現(xiàn)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傳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畢業(yè)院校工作失誤造成的,須上傳畢業(yè)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同時,網上申請時,還需要上傳由原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包括課程名稱、學分或學時、考試成績的學籍登記表原件照片。

2.通過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單或合格證申請免考課程的考生,需要上傳相關材料,并在證件上方清晰標明取得成績單或合格證的省份。

3.通過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申請免考課程的考生,需要考生提交原件照片;

4.在我省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學校報考的在校生,申請免考課程辦法與社會考生相同,在籍考生考籍信息和畢業(yè)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在校考生的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統(tǒng)一審核,不需要考生上傳到系統(tǒng)。申請完成后由學校統(tǒng)一上報吉林省自學考試在校生(二學歷、高職院校)免考申請審核表(見附件)。申請表需要院校教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上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學自考與成考招生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對填報信息和照片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忌蟼髡掌逦?,真實,否則將無法辦理免考課程。對考生證件有異議的,需將原件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復核。對偽造證件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2.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各院校要安排專人完成本考區(qū)免考課程網上審核工作,確保審核準確無誤。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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